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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境外非居民纳税人跨境缴纳税款必须在境内开设银行账户或跨境汇款缴税,耗时长、成本高,有时还要出入境;如今线上操作,只要几分钟就可以办完所有手续——这一改变,得益于“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改革。近日,这项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试点的改革举措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7月10日,《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对外发布,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和特定区域复制推广24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支持自贸试验区根据功能定位、结合地方特点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及时总结推广“试得好、看得准、风险可控”的创新成果,让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良种”在更大范围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跨境人民币缴税全程电子化
“不用再委托中介机构代扣代缴,办理时间大幅缩短,还没有额外手续费,蛮方便的。”日前,境外非居民企业吉宝昆明逸雅园有限公司办税人员在新加坡顺利完成跨境税款电子化缴库业务。
随着“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推广,多地相继实现这一业务的落地。在福建,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通过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方式完成了一笔1.75万元跨境人民币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申报和缴纳;在陕西,一笔金额为1066万元人民币的跨境税款通过电子化方式成功缴入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支库;在湖南,一家在荷兰注册的公司完成19余万元的跨境人民币股权转让税款的申报和缴纳。
跨境人民币缴税指在境内产生纳税义务的境外非居民纳税人,通过一定方式将人民币税款跨境缴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国库处课题组成员伍宇冰表示,此前,中国跨境税款缴库渠道主要采用纳税人通过境外银行使用多币种(含人民币)汇款入境,由境内银行办理外币结汇后,统一以人民币入库的方式。该模式沿用至今,相对于国内税款实现电子化直缴入库全覆盖的发展进程,已逐步显现出一定的局限性。
为提升便利性,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合作,在广东省税务局直接指导下,横琴率先试点实现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2020年5月21日,一家澳门非居民企业——东西汇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内地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产生的一笔收入需要向横琴税务机关缴纳印花税,该公司财务人员在澳门在线完成了税款缴纳,标志着全国首单通过银联支付方式完成的跨境人民币电子缴税业务在横琴成功办结。
“该项创新举措突破了以往非居民纳税人自主缴税的多个难点,无需再开立境内银行账户、到境内办税大厅、开具纸质税收缴款凭证,也不用担心补汇退汇等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跨境人民币电子缴税主要包含两种业务模式,一是跨境人民币银联电子缴税,纳税人使用境外银联信用卡在线支付或关联该信用卡的云闪付APP移动支付缴纳税款,主要满足金额较小的跨境缴税业务需要;二是跨境人民币银行端查询缴税,纳税人通过网银将税款划转至境内指定银行账户,由境内收款银行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可支持大额跨境缴税,缴税金额不受限制。
伍宇冰表示,推行跨境人民币税款电子化缴库是优化税收环境、满足境内外应税场景多样化需求、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配套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可以进一步提升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深化人民币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流合作。
促进更大范围优化营商环境
包括“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在内,此次金融开放创新领域共6项内容,是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数量最多的一个领域。
“另外5项分别为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诚信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证券、期货、基金境外金融职业资格认可机制,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科创企业票据融资新模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创新,这些好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将有利于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助力市场主体降本增效,满足现阶段企业发展的需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说。
在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带来新改变。该片区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模式运行以来,青岛片区已建成5万平方米的数字仓库,仓库的仓储管理成本降低近40%,入库审核流转效率提高40%以上,橡胶、塑料化工等大宗商品贸易企业的年化融资成本降低3%至6%,一般仅用1个工作日即可实现从货物入库到质押放款。截至目前,青岛片区累计办理了贸易融资业务560余笔,金额超13亿元。
“通过积极开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权利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推动改善中小微企业信用条件,助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商务部自贸区港司负责人说。
投资贸易便利化领域是本次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的另一重点领域,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统一化、标准化、信息化”“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证单‘云签发’平台”“航空货运电子信息化”等3项。
“在出口旺季,我们以往每个月要申报100多批出口罐头,几乎每天都得往返海关办理相关业务。使用‘云签发’后,只需在网上填好相关材料,节省了时间和成本。”福建漳州同发食品工作人员王松花介绍,出口电子底账申报由原先的1个工作日缩短为几分钟,证书出具时间也由原来的3天缩短为1天,企业安排生产和出库计划更加灵活。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负责人表示,针对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证单申领流程长、程序复杂等问题,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证单“云签发”平台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立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证单“云签发”平台,实现出口货物海关检验检疫证书数据电子化,进一步优化签证流程,助力出口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此外,在政府管理创新领域,复制推广“海事政务闭环管理”“国际航行船舶‘模块化’检查机制”等5项;在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域,复制推广“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市场化升级新模式”“专利开放许可新模式”等5项;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复制推广“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先机制”“知识产权类案件‘简案快办’”等3项。
“本次复制推广的经验中,有的探索出更高水平的便利化措施,可以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有的探索出新的业务模式,能更好满足经营主体发展需求;有的优化纠纷解决程序,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成本,加强合法权益保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说,这些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有利于促进更大范围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效普惠。
未来3年推进164项重点工作
“高水平制度创新有效激发了各个自贸试验区发展活力。”商务部综合司司长杨涛说,今年上半年,21家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达到1296.6亿元,同比增长8.2%,其中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21.2%。整体看,自贸试验区吸收外资规模占全国比重达到18.4%。
如何进一步释放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积极效应?接下来还有哪些新举措?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等具备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相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根据《若干措施》,推动货物贸易创新发展是此次制度创新的重点之一。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表示,此次试点对接,在再制造产品进口管理、船舶和航空器出境维修免关税等方面开展探索,将给相关企业、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根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对进口再制造产品适用禁止或限制进口管理措施。但近年来,全球再制造产业发展迅速,再制造产品因其经济性、实用性、节约性,在工程机械等领域备受市场欢迎,对部分技术成熟、标准明确、安全环保的进口再制造产品探索适用新机制十分必要。
陈春江表示,此次开展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明确对符合条件的进口再制造产品不适用我国禁止或限制旧品进口的相关措施,将促进再制造产品进口,满足国内需求,降低企业成本,丰富消费者选择。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试点地区提出的具体试点产品方案,明确产品清单及适用的具体标准、要求、合格评定程序和监管措施,于6个月内作出决定,确保尽快落地见效。
“此外,商务部会同有关地方、部门制定出台自贸试验区重点工作清单,明确未来3年相关自贸试验区拟自主推进的164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各个自贸试验区因地制宜深化改革实践创新。”杨涛说。根据清单,2023—2025年,上海自贸试验区将着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业一证”改革,建立健全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浙江自贸试验区聚力发展数字经济,有序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和跨境数据流动便利化试点,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经验和路径。
杨涛表示,商务部将围绕“三个提升”,即提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水平、提升市场准入水平、提升改革系统集成水平,全面推进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抓好相关政策举措的落地实施,发挥好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继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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