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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新网讯 1月13日,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拉脱维亚、立陶宛和瑞典联名致信欧盟,呼吁降低对俄罗斯石油设定的价格上限,以进一步减少俄罗斯从石油贸易中获得的收入。
此前,七国集团已经对俄罗斯石油及其产品设置了价格上限,其中俄罗斯原油每桶不得超过60美元,附加值更高的精炼石油产品为每桶100美元,附加值较低的精炼石油产品为每桶45美元。然而,六国认为现有的价格上限仍然过高,不足以对俄罗斯的经济造成足够的压力。
欧盟六国在信中说:“今天的国际石油市场供应比2022年更好,降低俄油价格上限造成供应冲击的风险降低了。”由于俄罗斯依赖能源出口收入,且储存能力有限,即使大幅降低价格上限,俄罗斯也没有停止石油出口的替代方案。
欧盟成员国2022年12月对俄海运石油出口设置每桶60美元的价格上限达成协议,七国集团和澳大利亚宣布将与欧盟实施同样限价政策。俄总统普京同月签署总统令,要求禁止向在合同中直接或间接使用设置价格上限机制的外国法人和个人供应俄石油和石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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