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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11月17日电 (记者 李庭耀)17日,山西省公安厅发布一批侦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涉及“帮信”“内鬼”“引流”等关键词。
“帮信”害人害己
长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接到李某报案称,其被骗10万元。
受害人李某于10月18日接到一陌生男子电话,对方自称某单位工程负责人,有一地面硬化工程可以交给李某完成。当日上午,李某又接到该男子电话,对方称急需他代付工程部分费用。
被从天而降的“馅饼”砸中,李某没有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就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10万元。此后,对方又要求李某代付14万元,这才使其警觉起来。
屯留警方经过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并根据线索赴青海省展开抓捕。在青海警方配合下,涉嫌帮信罪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凯被抓获。经审讯,赵某凯供述了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给他人并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
“内鬼”作茧自缚
10月初,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该区部分电信、联通、移动手机代办点工作人员涉嫌利用工作之便使用他人手机号注册APP,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助长电信网络诈骗,一举抓获16人。
警方介绍,平某等16人利用在电信、联通、移动部门手机代办点工作的便利,在办卡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向上家“收码人”提供新开设的手机号和验证码,从中非法牟利。“收码人”在得到这些“内鬼”发送的手机号和验证码后再转手售卖,并恶意大量注册网络APP虚拟账号,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同时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了犯罪土壤。
团伙冒充客服“引流”牟利
临汾市襄汾县公安局于近日在该县某小区出租屋内铲除一个诈骗窝点,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扣押作案手机13部、电脑7台、手机卡50余张,打掉一“引流”犯罪团伙。
该团伙冒充淘宝客服,同诈骗分子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购物网站的买家信息,制定相应“话术”致电买家,以“收到礼物为商家好评,就可以得到好处费”为诱饵,让买家添加他们提供的微信账号,每添加一名买家就从中获利30元,以此“引流”牟利。而这些被添加的买家就是境内外诈骗分子的“狩猎”对象。
谎称认识“领导”骗钱财
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于近日破获系列招工诈骗案10余起。今年1月至5月,犯罪嫌疑人尚某谎称自己认识某集团领导,以介绍工作为由诈骗受害者姚某及其弟弟等10余人20余万元。同时,尚某还谎称可帮受害者张某追回某集团设备工程款,以需要给领导送礼为由骗取张某15万余元。骗取的钱财已被尚某挥霍一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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