蓖麻油聚氧乙烯醚EL-40

蓖麻油聚氧乙烯醚EL-40

蓖麻油聚氧乙烯醚EL-40是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用作O/W型乳化剂,适用于矿物油、动植物油脂的乳化。

CAS号 61791-12-6
包装 50kg塑料桶,200kg塑料桶,IBC吨桶
更新日期 2026-06-08
参考价格: 11615.41 元/吨
更新日期: 2026-06-08

蓖麻油聚氧乙烯醚 EL-40

化学名称:蓖麻油聚氧乙烯(40)醚(PEG-40 Castor Oil)

离子类型:非离子表面活性剂

产品外观:淡黄色油状液体至膏状物

核心特性与优势

本品为天然蓖麻油衍生的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具备卓越的综合应用性能。其分子结构赋予产品优异的乳化、润湿及分散能力,能够在广泛的配方体系中稳定发挥作用。产品耐硬水、耐酸碱,与阴离子、阳离子及非离子助剂均表现出良好的相容性,HLB值适中,既可作为水包油型乳化剂,亦适用于多种复杂乳液体系的构建。

推荐应用领域

  • 纺织印染加工:作为高效的乳化剂和匀染剂,保障染料均匀渗透;同时提供优良的抗静电性能,改善纤维的加工手感与顺滑度。
  • 农药制剂:作为优异的乳化分散剂,有效提升农药活性成分在水中的分散稳定性,增强药液在靶标表面的润湿与铺展能力,从而提高药效。
  • 涂料、油墨与颜料:作为润湿分散剂,显著提高颜料填料的分散细度与展色性,防止絮凝和浮色发花,提升产品储存稳定性。
  • 金属加工液:发挥乳化与润滑双重作用,协助形成稳定的加工乳液,降低摩擦热,保护刀具与工件表面。
  • 日用化学品:在个人护理及家居清洁产品中,作为温和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贡献增溶、乳化及清洁效能。

安全性概述

本品归类为刺激性物质,直接接触可引起皮肤刺激(H315)及严重眼刺激(H319)。对水生生物有害,并可能对水体环境造成长期持续影响(H412)。操作时应佩戴适当的防护手套、眼罩及防护服。若不慎接触,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严禁将未经处理的产品直接排入水体。

蓖麻油聚氧乙烯醚EL-40应用领域

  • 纺织印染工业:用作乳化剂、匀染剂和抗静电剂,帮助染料均匀渗透和分散,改善染色一致性和纤维手感。
  • 农药制剂:用作乳化分散剂,将油性活性成分稳定地分散于水中,确保药液喷洒均匀,提升防治效果。
  • 涂料及油墨工业:用作颜料润湿分散剂和乳液聚合的乳化剂,能有效防止颜料絮凝,提升着色力和储存稳定性。
  • 金属加工液:用作乳化剂兼润滑剂,在切削、磨削等加工过程中形成稳定乳化液,提供冷却、润滑和防锈性能。
  • 日化产品:作为温和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用于制备乳化蜡、护肤膏霜、洁面乳等,赋予产品柔润触感并降低刺激性。

产品理化参数

属性
CAS号 61791-12-6
分子式 C57H104O9(C2H4O)n, n≈40
外观 淡黄色至黄色透明液体
离子类型 非离子
平均分子量 ~2500
浊点 ≥100
活性物含量 ≥99
pH值(1%) 5.0-7.0
pH值(5%) 5.0-7.0
碘值 25-35
溶解性 易溶于水、乙醇、乙醚等有机溶剂
表面张力 约32 (1%水溶液, 25℃)
临界胶束浓度 0.01-0.05%
酸值 ≤0.5
皂化值 ≤10
羟值 60-75
水份 ≤0.5
密度 1.04-1.06
运动粘度 400-600 (25℃)
折光率 1.465-1.475 (20℃)
闪点 >200
吸湿性 有吸湿性
化学稳定性 正常条件下稳定
渗透力 中等
泡沫性能 低泡
耐碱性 耐碱
不饱和度
粘度 粘稠液体
熔点 液态,无明显熔点
低剪切粘度 400-600 mPa·s (25℃)
含固量 ≥99
游离醇含量 ≤0.5
重金属 ≤10
≤2

蓖麻油聚氧乙烯醚EL-4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

1. 危险性概述

1.1 GHS分类
  •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
  •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
  • 对水环境慢性危害:类别3
1.2 标识要素
  • 信号词:警告
  • 象形图:GHS07(感叹号)
  • 危险性说明(H-phrases):
    • H315:引起皮肤刺激。
    • H319:引起严重的眼睛刺激。
    • H412:对水生生物有害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2. 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 作业防护:操作时应佩戴化学安全防护手套、防护眼罩或面罩,穿着适当的工作服,避免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产品。作业结束后,必须使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双手及其他暴露部位的皮肤。
  • 通风条件:确保使用区域具备良好的通风系统。若操作环境中产生气溶胶或蒸汽,建议使用局部排风设施,以控制空气中暴露浓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操作规范:严格遵守化学品的取用规程,避免泼溅和飞溅。取用容器时需使用适当的工具,不得用嘴直接吸取或倾倒。禁止在工作区域进食、饮水或吸烟。
  • 一般卫生措施:操作期间穿戴的污染衣物应立即脱除,并在重新使用前进行彻底清洗。建议配备应急洗眼装置和安全淋浴设施。

3. 储存条件

  • 库房要求:储存在阴凉、干燥且通风良好的场所。保持容器密闭,避免与强氧化剂、强酸共存。
  • 温湿度控制:储存温度建议维持在5°C至35°C之间,避免极端高温和严寒,防止产品因受冻或过热而发生分离或变质。
  • 包装与放置:使用原装容器或材质相容的耐腐蚀容器储存。容器应放置于稳固的托盘或货架上,避免堆叠过高导致坠落损坏。远离排水系统和水源,防止意外泄漏进入环境。
  • 禁忌接触:远离火种、热源和阳光直射。储存区的地面应具备防渗能力,并设置围堰或收容设施以截留可能的溢出物。

4. 泄漏应急处理

  • 人员防护:立即隔离泄漏区域,非应急人员迅速撤离。处理人员需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橡胶手套、化学护目镜和防护服。
  • 环境防护:防止泄漏物进入土壤、下水道、地表水或地下水系统。若已发生泄露,应立即筑堤围堵,并用惰性吸附材料(如沙土、蛭石、通用黏结剂)覆盖吸收。
  • 清理方法:将吸附后的材料收集于密闭的化学废物容器中,按照规定标签后作为有害废物进行处置。清洁被污染的表面使用大量水和清洁剂进行擦洗,洗涤废水应统一收集处理。

5. 消防措施

  • 灭火介质:本产品不属易燃易爆液类范畴,但在火灾环境中能够助燃。根据周围火源类型选择灭火剂,可选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或水雾。
  • 特殊防护:消防人员应佩戴自给式正压呼吸器和全套防护服。冷却暴露于火焰中的容器,以防容器因受热增压而破裂。
  • 有害燃烧产物:热分解或燃烧过程可能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刺激性烟雾等物质,严防吸入。

6. 急救措施

6.1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受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流动清水和肥皂冲洗接触部位至少15分钟。若刺激症状(如红肿、疼痛)持续,应立即就医。
6.2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缓和冲洗至少15分钟。若佩戴隐形眼镜且便于取出,应在冲洗初期即取下。冲洗过程中不应中断,立即呼叫毒物控制中心或寻求医疗处置。若眼部刺激持续存在,切勿忽视,务必反复就医。
6.3 吸入
  • 迅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和体温。若感觉呼吸不适,应由经培训人员给予医用氧气。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呼叫急救中心。
6.4 食入
  • 不得催吐。若患者神志清醒,应用清水彻底漱口,切勿经口给予任何液体。立即寻求专业医疗救助,并向医生出示本容器或安全技术说明书。

7. 废弃处置说明

  • 废弃化学品及受污染的容器均须按照地方、国家和国际环境法规进行处置。推荐送至经批准的化学废物处理设施或通过高温焚烧处理,确保废气得到有效净化。严禁将产品或其残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自然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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